为更好地满意缓慢病集体的医疗保障需求,进一步减轻参保大众经济负担,结合我市实践,在原有24种门诊缓慢病病种的基础上新增10种常见病种,2025年1月1日起履行。
门诊缓慢病医疗费用无起付规范,扣除自费项目费用及乙类费用中个人首自付部分费用后,由乡镇和村庄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65%份额付出。
居民月定额为甲状腺功用亢进症150元、克罗恩病200元、再生障碍性贫血600元、骨髓增生反常综合征600元、肾病综合征600元、血管性痴呆200元、缓慢心力衰竭200元、高脂血症150元、缓慢支气管炎150元、本身免疫性肝炎200元。